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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虚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被查
导读:
一、案件来源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二、违法事实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三、处理处罚批评教育,不处罚
点评: 公安和教育部门的数据会传递到税务部门共享。如此操作,太坑!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局在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时发现并查处了纳税人徐某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案件。
经查,纳税人徐某1998年出生,24岁,在自身尚无子女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条件的情况下,听信网络所谓“退税秘笈”,将一名出生于2011年的外地亲属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虚假填报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税务部门提醒后,徐某按规定更正了申报,并补缴了税款。考虑到该纳税人在提示提醒后能够及时更正申报,认错态度良好,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请如实填报收入、扣除等信息,切勿听信网络等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税务部门将定期对退税申请开展抽查,并会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进行核验。对虚假填报收入、扣除等申请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不予退税、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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